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单位使用,从严管控的原则,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科研等项目管理费的提取。自即日起,凡是按照学校规定可提取的项目管理费,每笔提取金额,由校内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分管校领导审核,校长签批,发放以单位名称登记的经费使用登记薄,校内相关主管部门和财务处共同盖章确认,不在以单位主要负责人名字登记。管理费供单位集体使用,按照学校审批权限报批开支。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