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科研处、各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发文,2013年所有列入省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含安徽省支持本科高校发展能力提升计划2013年项目),必须在2013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工作,否则,剩余资金省财政厅将收回国库。项目资金必须按照申报时的预算科目,分科目使用。支付方式为直接由省财政厅国库支付网转付给提供商品和服务对象,以及公务卡刷卡。请各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省财政资金项目“高校发展专项经费”即原省级质量工程项目,2013年年底省教育厅将组织绩效考评,此类项目获得者应准备好项目运行资料,做好接受省教育厅考评准备工作。
财务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