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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教育、财政系统积极应对物价上涨维护学校稳定

7月份以来,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大中专学校学生食堂价格面临较大上涨压力,部分学校食堂饭菜价格出现一定波动,引发了大中专学校学生的普遍关心,对学校稳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11月29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全面研究部署我省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价格稳定工作,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程艺,省财政厅副厅长罗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教育厅副厅长杨德林主持会议。

程艺在讲话中指出,学生食堂担负着广大学生一日三餐的保障任务,食堂的饭菜质量和价格,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情绪。稳定大中专院校食堂价格,对于促进教育公平,巩固学校发展成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对于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大中专院校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努力保障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价格基本稳定,保障学生生活基本稳定。

程艺要求:一是要切实履行维护学校稳定的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应对食堂饭菜价格上涨工作。学校要迅速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食堂饭菜价格稳定工作领导机构,成立由学生、食堂经营者和学校有关管理机构共同参加的协调机构,建立包保责任制,健全食堂饭菜价格监管工作机制;加大对学生食堂运营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体系,确保食堂饭菜价格稳定和食品安全;在保证食堂饭菜质量的基础上,对食堂饭菜价格进行积极干预和控制,努力形成合理的食堂饭菜价格梯度,确保低价菜占有一定比例,确保免费汤供应;学校食堂要积极参加“农校对接”,开展原材料集中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加强食堂经营管理,切实有效控制社会人员进入学校食堂用餐。

二是要认真落实对食堂的优惠政策。切实落实国家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执行居民使用价格的规定;认真落实国家对学生食堂经营实体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对高校学生食堂实行“零租赁”政策,严禁学校通过学生食堂获利。各大中专学校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通知要求,增加对学生食堂的补贴,平抑学生食堂饭菜价格。要通过落实学生食堂优惠政策,保证学生食堂的饭菜价格明显低于校外价格,让学生从中得到实惠,充分体现学生食堂的公益性。

三是要认真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发放工作。省政府决定,我省按隶属关系一次性下达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专项资金,用于大中专院校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贴。补助面为在校生数的20%,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40元,补贴3个月(2010年11月至2011年1月)。各校务必在款到后立即将此项补贴资金一次性发到学生手中。

四是要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中央今年下达我省各高校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目前已经结束,除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名单已报教育部待批外,国家励志奖学金已具备发放条件,各高校要在本周内将此奖学金(2.5万人,1.27亿元)发放到位。国家助学金要按新提高的标准足额发放。同时,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基本生活,各高校还要积极做好校内奖助学金、特困补助、学费减免和勤工助学等各项资助工作。

五是要加强对服务企业的监管。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内部机制,加强对学校食堂服务企业的监管。监督服务企业微利经营、守法经营,不断改进经营服务水平。

罗建国就强化做好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工作的责任措施进行了明确。他指出,省财政厅已按省教育厅和人社厅提供的发放单位及数据,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属于省级财政负担的补助资金拨付到各学校。市县(区)财政部门要根据省政府《通知》精神,按照增加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的统一口径、范围和标准,积极筹措资金,按时和不折不扣地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学校,并督促学校加快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个人。

杨德林在会议总结中要求各地、各校要及时将本次会议精神向党委、党组汇报,迅速传达学习贯彻,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学校学生食堂价格稳定工作。各地各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稳定学校学生食堂价格,保障困难学生基本生活,维护学校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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