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份工资数据已处理完毕并送交银行,各位教职工可登录财务平台查询个人工资及工资外收入。需重点说明的事项如下:
一、代扣2020年第三季度教职工水电费;
二、代扣2020年第三季度房租;
三、2020年9月新进的12位教师自本月起薪。(人劳函﹝2020﹞130号)
四、根据《2020年10月兑现博士津贴人员名单》,自本月起兑现博士津贴。(人劳函﹝2020﹞131号)
五、根据《2020年9月回校报到人员名单》,自本月起,调整相关教师的工资标准(人劳函﹝2020﹞127号)
六、根据校计划生育委员会通知,停放部分教师独生子女保健费。
七、代发部分教师的“横向项目人员激励费”。
【注:如无特殊情况,本月工资将于本月15日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