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教学督导办公室工作。
2、根据主管部门和领导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或修订教学督导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3、学习研究上级有关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督导工作文件,借鉴兄弟院校教学督导工作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负责制定审核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教学督导工作组织实施。
5、负责各教学院(部)教学督导工作业务指导和工作检查,确保校院两级督导工作质量。
6、定期组织召开教学督导工作会议,对教学督导工作情况进行交流总结。
7、加强与教学院(部)和教学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及时反馈信息,为教学和教学管理履行咨询、服务和建议职责。
8、组织开展单位(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制定与管理考核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