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上午,应人文学院邀请,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登玉,在模拟法庭举办了题为“原告败诉原因之分析”的司法实务讲座。讲座由法学专业徐国庆老师主持,法学专业部分学生参加了讲座。张登玉从诉讼活动的核心——证据入手,以其多年从事案件审判工作的经验,结合自己审理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引导学生重视对证据的正确收集、分析和利用。
张登玉以民商案件为例,从十个方面对“原告败诉原因”中的证据进行详细介绍。一是证据假想;二是证据不足;三是证据不充分;四是证据不到位;五是证据不能;六是证据伪造;七是证据缺乏形式要件;八是证据无证明力;九是证据时效性;十是证据地域性。
徐国庆进行了总结,他希望学生在今后的法学学习中要从不同的层面,细化分析问题,认真总结和学习他人经验,培养自己的法律思维和专业技能。(特约通讯员:高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