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单位填写《学校二级机构微信微博等公众号申报备案表》;
2、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盖章;
3、报党委宣传部审核,签署意见;
4、持审签后的备案表向校办申请学校相关证明文件;
5、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网络平台注册用户公众账号;
6、完善《学校二级机构微信微博等公众号申报备案表》中公众号相关信息;
7、报送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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