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院长的领导下,协助院长组织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和教学实习基地建设等各项教学基本建设工作。
二、协助院长做好学期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工作。
三、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科研(教研)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
四、负责组织研究本院有关学科领域和项目的科学技术发展状况,对科研(教研)方向、任务提出建议并制订本院科研(教研)远、近期规划和实施办法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报请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协调并定期检查。
五、负责组织科研团队,进行科研项目申报。
六、负责研究成果鉴定和学术论文评奖进行初步审查,经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申报名单。
七、负责教师科研培训管理工作,拟定培养计划和人员选定建议,负责组织科研人员的业务培养和提高水平及技术考核。
八、负责组织学院内部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组织参加校内外的有关科研活动。
九、负责组织科研课题的鉴定和报奖,组织科研成果收集、科研档案管理。
十、负责组织院级课题的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科研(教研)项目的进展情况,检查项目中期评估、结题报告和结题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确保科研(教研)任务按计划进行,每年进行一次科研(教研)工作总结。
十一、负责学院教职工年度科研工作量的审核工作。
十二、负责解决科研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发展建议和具体措施。
十三、负责组织科研成果的转化活动,为国民经济服务。
十四、完成院长和学校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